北市新建築須設中水回收系統

發佈時間: 2003-10-24 14:36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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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推動環保,響應中央綠建築規範,並帶動節約用水,台北市長馬英九昨(二十三)日聽取台北自來水事業處工作報告後,要求水處,在三個月內,研議訂定自治條例草案,規定往後的新建築,必須設置「中水回收系統」。水處處長郭瑞華指出,將由工務、都發局主導評估細節、執行時程、對象,送議會審議後實施。 所謂的「中水回收系統」,就是在建築物或集合住宅大樓,另外設計一套獨立的水電系統,讓使用過的水或蒐集雨水,經過處理、儲存後重覆使用。 自來水處處長郭瑞華表示,議會希望水處儘速在三個月內提出辦法,但因此套規定牽涉到建築物內部的設計、施工、管理,未來還是要靠建築管理規則來規範,所以水處還要跟工務局、都發局、法規會、市府永續發展委員會商議,再訂出實施時間表、規定、對象等內容。 郭瑞華說,綠建築規範目前還在營建署規劃中,相關法令、規定還沒定出來,如果台北市先把「中水回收系統」辦法納入建築管理規則、建照使照核准程序,新建築物內將要建置兩套的排水系統,管線的配置、儲水塔的建立,這都會對整個建築業界產生非常大的影響,水處因此建議先從公共建築物、大面積建築物開始示範,等到整個環境成熟後在全面實施。 電話:04-23160106 傳真:04-23130523